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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季,台灣電子五哥整併、合資案緊鑼密鼓,輪番上陣。

九月,全球EMS龍頭廠鴻海併全球第二大液晶電視索尼(Sony)的墨西哥組裝廠。同為代工索尼液晶電視的筆電代工老三緯創,火速加碼投資中國中山液晶電視廠區。

十月,筆電代工四哥英業達宣布與全球液晶顯示器龍頭廠冠捷合資,意圖切入大尺吋螢幕產品。
十一月,旗下群創剛吃下小尺寸面板廠統寶,鴻海再宣布整併台灣面板老二奇美電,「新奇美」一舉擠下龍頭廠友達。

之前和郭台銘一下吵架、一下十指緊扣的廣達董事長林百里也不遑多讓,高喊「雲端」之外,還悄悄網羅東森新聞事業總部執行副總經理陳浩,及一群電視圈老將,安靜地為日後電視大戰提前佈局。

台上動作特多,台下看熱鬧的看官們不禁問:到底這些台灣產業的A咖,大動作背後的較勁為的是哪樁?
電子五哥大車拚背後,全為你家客廳裡的那台電視機。

機會:眼球革命 電視概念商機正夯

「人一天可以吃幾碗麵?人一天可以看多少資訊?未來的IT革命,必須要跟眼球結合,鴻海要提前佈局眼球革命,」最近,鴻海內部高階主管會議,討論未來投資方向,總裁郭台銘對所有主管宣示,鎖定電視產業,做為筆電之外,下一波的成長引擎。

「未來幾年,全球電視機市場胃納量將上衝二億五千萬台到三億台的高峰,」拓墣產業研究所副所長楊勝帆預估,超過九成的新電視機都將內建數位訊號接收功能。

更驚人的是,全球有二十億台電視機將在未來十年內逐步轉換成數位電視。

這代表,未來電視背後,隱含隨著連上網路、接軌電信,無遠弗屆的龐大「電視概念商機」。這塊電視概念商機,根據資策會研究,橫跨數位電視機、機上盒、數位電視周邊、有線電視服務等。在台灣這塊數位電視相關產業產值,從二○○九年的四千六百多億,成長到二○一三年的七千六百多億台幣。資策會MIC推估,以台灣家戶數七七○萬戶來預估,二○○九年電視數位化比重為三三.八%,三年成長近一○%。

 「以後看電視是『explore』(搜尋),不是收視資訊,」華電聯網副總經理石佳相形容,「這將形成電視產業新的eco-system(產業生態)。」

新成形的數位電視產業生態圈裡,勢必對既有的產業秩序,造成翻天覆地的巨變,「所有業者都想當數位電視時代的霸主,」工研院電子與光電研究所副所長刁國棟觀察。

趨勢:全球換機潮 電子業者搶進

放眼全球,電視類比轉數位及電視上網,已是不可逆的趨勢,全球天空正快速轉為數位化。

台灣,也將在二○一○年編列預算及宣導無線台類比轉數位,視為台灣的「數位電視元年」。瑞典、德國、荷蘭早在二○○七年,就全面推展電視數位化;美國在今年六月中旬,已將天空傳輸的類比訊號落日轉數位;日本到二○一一年,類比就不存在,全面數位化。

日本很早就啟動了這股數位化風潮。

由日系電視品牌大廠帶頭,將幾個網站集結成為acTVila,包括索尼、夏普、松下、東芝、日立、JVC等,都在電視裡內建acTVila網頁的數位電視,提供「NHK on demand」、「Tsutaya TV」等影視服務。目前有上千種影視內容,其中高畫質數位節目更已佔二○%。

美國為了因應今年的數位化,早從一、兩年前就開始陸續有網路電視、機上盒的換機潮。

北美液晶電視市佔率第一的品牌Vizio,也在去年開始推出網路電視。最近,已經進入台灣,在大台北地區公車車廂廣告,宣傳「不可能的電視」。(見《天下》四三四期)

Vizio最大的代工廠瑞軒科技,就和美國著名的影片網站NetFlix合作,在美國推出內建Netflix的網路電視。美國民眾買了這台Vizio的網路電視回家,連上NetFlix,就可以在NetFlix的片庫選片。「月繳吃到飽,大雪時就不用跑到租片店,很方便,」瑞軒副總經理羅意望說。

這類網路電視的出現,的確衝擊到百事達這類租片商。Vizio目前還跟雅虎、亞馬遜這類入口網站合作,未來透過Vizio的網路電視就可以直接連上。

羅意望說,原本Vizio只在四二、四七、五五這類大尺寸液晶電視,做這款「Internet Apps」的網路電視,明年開始,也要推小尺寸網路電視機。

甚至,你家裡電視的遙控器,都有可直接連上網的「新玩意」出現。瑞軒推出全球第一支有字母鍵盤的遙控器,「用遙控器讓電視連上網,不用滑鼠,」羅意望拿著手上藍光滑蓋鍵盤的酷炫遙控器說。

在中國,網路電視也正熱。上期《天下》大篇幅介紹的中國最大家電廠海爾,在二○○八年就推出互聯網電視「模卡電視」(MoCard)。今年三月,就和搜狐入口網站合作,推出可以收看搜狐網路電視的網路模卡,裡面號稱有四萬部片。

這波因法規及數位匯流帶動的數位電視潮,成長率驚人。「這當然會帶動換機潮,」資策會網路多媒體研究所組長賴志群不諱言。

明年,中國大陸三千五百萬台的液晶電視,內需市場就超過歐洲市場,後年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單一電視市場,面板需求就看中國需求。

拓墣產業研究所預估,今年全球液晶電視出貨量一億二九三二萬台,二○一二年將飆至一億九一一三萬台新高,三年內暴增近七千萬台,是成長最快的電子產品之一。

歐美日中等國全力推動電視數位化,也帶動了全球的機上盒市場需求。拓墣產業研究所預估,二○一一年機上盒出貨量,將衝破兩億台的大關,「大部份的機上盒商機,都落入台商口袋中,」楊勝帆強調。

十一月,政府公布無線台數位化,將補助民眾購買機上盒;隔日,包括鴻海、兆赫、正文等機上盒製造廠,股價立刻應聲上漲。被認為是明年熱門的「機上盒概念股」一族。

新局:電信三雄加入 創造新電視經驗

但未來電視商機,絕不只機上盒、電視機,網路電視、頻道數位化,甚至將帶出電視產業背後更大的統整者──電信、固網業者。

目前,全國近八成的家戶(含私接戶)皆透過有線電視系統,收看電視節目。但「頻道數位化是電視產業的典範移轉,將打破以電視台主導的封閉式電視產業鏈,」台灣數位電視協會秘書長謝光正預言。

電視全面數位化,從電視機往上游層層推演的戰國時代,才剛開始。

過去電信業與電視業,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但全面數位化之後,電信與電視網路匯流,引爆了另一波的數位匯流大戰。今年第三季,業者間的戰鼓已經擂起。

九月,台灣大哥大斥資五六八億元天價,買下凱擘有線電視與頻道代理權,公平會日前宣布有條件過關,不禁止結合。

兩年前,易利信也力推數位電視的產業溝通標準,至今,全球已經有五十八家廠商加入陣營,易利信並買下全世界最大的衛星電視頭端業者。

電信與電視業者的交鋒,促成更多的新電視服務誕生。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石世豪,舉美國為例。從一九九六年,「就決定把電信這隻老虎放進來,整合有線電視,加快數位化的腳步。」之後,南方貝爾等業者加入,電信業重整了市場,因為數位匯流,人們對聯網和行動依賴愈來愈大,「電信業者的加入,讓內容更多元化,」石世豪分析。

回到台灣,中華電信四年前就投入MOD,是台灣投入數位電視的前鋒。二○○九年,全台有將近七十萬戶裝MOD,明年估計有一百萬戶裝設。

深藏在台北市中正橋頭的一棟四層樓公寓,毫不起眼的外觀,卻是中華電信最重要的數位電視內容工廠。

拿著手中的全球收視戶開機比率的數據,中華電信副總經理黃子漢分析,近一到兩年前,全球收視戶有九五%還是依賴電視頻道,五%是其他服務。未來三到五年,打開電視,觀眾對電視「頻道」的依賴,將從九五%降到五○%,對其他服務依賴度則提升至五○%。

「仔細分析這五○%的其他服務,包括從電視或者電腦上網、從MOD上看VOD(影片、動漫、隨選頻道)、互動功能,如投票、購物等,收視戶的使用習慣改變了,」黃子漢說。

MOD開辦以來,雖號稱擁有一萬小時、將近七千支片子,但由於找片困難,加上頻道和有線台不同,收視戶始終未達一百萬戶的目標。但黃子漢認為,數位化是全球潮流,數位電視、內容的投資不可能走回頭路。

商機:電視更好「用」,收視率更準確

但也有成功的業務。譬如,在MOD上推出卡拉OK功能。由於電視螢幕大、效果好,一個月有一千二百萬進帳,每年近上億元業績。加上目前有一萬小時的片庫,例如之前無線台十分受歡迎的連續劇《敗犬女王》,透過MOD收看,少了廣告打斷,能一口氣看完,即便是舊片依舊受歡迎。

最近,中華電信正與任天堂洽談Wii遊戲版權,要把強調親子共享的Wii搬到MOD上。

去年,遠傳也正式提供手機行動電視服務。「我們不只看行動電視發展,只要是可以提供資訊娛樂的平台,都是未來考慮投資標的,」遠傳電信企業策略暨發展事業處副總經理陳立人分析。

遠傳的策略強調電視的可移動性,目前正在測試透過3.5G與Wimax,提供用戶VOD隨選視訊節目的服務,「常常搬家的租屋族,只要把這個盒子帶走,就可以到下一個地方收看電視。」

在電視全面數位化之役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最後一哩,也就是提供直接家戶服務的通路。電信二哥──台哥大已經出手搶進電視。

「所以我們要併購凱擘,」台灣大哥大技術長鄭俊卿強調。

台灣大哥大在併購凱擘之後,掌握了三二%有線電視收視戶的最後一哩路。接下來,要加速在數位電視網路雙向的高速化工程,建構DOCS 3.0規格的超寬頻網路。「數位化的投資,都以百億元為單位,獨立的小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要進行數位化,會非常辛苦,」鄭俊卿指出。

雖然,有線電視系統轉換成全數位化耗資甚鉅,但鄭俊卿看好數位電視的加值服務商機。台哥大除了高畫質電視節目之外,未來將提供更多的隨選視訊節目、電視購物、運彩下注與經營社群網站等服務。

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背後,不只是想要擴張有線電視的版圖,更要進一步,把觸角深入消費者使用情境的調查市場。

目前AC尼爾森的收視率調查,僅就全國一千八百多戶進行調查,一直存有抽樣樣本數不足的爭議。台灣大哥大自認擁有全台三分之一(三二%)有線電視用戶,「我們更有能力做收視率的市調分析,用戶只要用遙控器來選台,所有收看習慣都可以被記錄分析,做為頻道收費跟下廣告的依據,」鄭俊卿分析。

雖然數位電視能夠提供互動、個人化的收看電視服務,但為何就只有政府喊得震天價響,業者卻冷漠對待?

「content、content 、content(內容),」鄭俊卿連講了三次

數位化普及的最大問題,不在於網路端或者終端設備,而是目前缺乏足以誘發消費者換數位電視的精彩節目

挑戰:好看的節目在哪裡?

以台灣大哥大為例,數位頻道上的高畫質節目,幾乎都是國外節目。台灣缺乏用數位化頻道觀看的高畫質節目,「即便連一百多個有線頻道直接數位化,對民眾來說,不會有什麼不同。管你數位還是類比,反正電視機就是電視機,沒有誘因,」鄭俊卿坦言。

另外,原本有線台月繳五五○元就讓觀眾一一六個頻道「看到飽」的收視習慣已經行之有年,要讓觀眾改為數位電視以節目頻道數、收看影片數付費(pay by view),「有相當高的難度,」黃子漢說。

鄭俊卿坦言,手上的高畫質節目大都虧錢,收來的錢不夠付客戶最低標準(minimum guarantee)的版權費。「你去看報表,虧的一屁股,」他抱怨,每個月收五百元,其中二百四十元都是版權費。

「除非市場上有二、三十萬的收看戶,但台灣才五萬收視戶,所以每家經營數位電視的業者都是咬牙在做,」鄭俊卿也很無奈。

現在電視業者不會把數位電視功能極大化,關鍵在於「廣告收入都不見了,」群邑集團媒體投資部總經理趙訓平點出問題。

數位電視強調隨選視訊,徹底改變了在電視節目中安插廣告的收視習慣,「觀眾可以在毫無廣告的狀況下看影片,但電視台與廣告商卻慘了,」趙訓平分析,數位電視廣告沒有收益,經營成本就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目前如果不解決數位電視的廣告問題,未來數位電視節目會陷入惡性循環,政府制定數位電視的收費上限,電視台收入變少,買不起好的節目,也無法製作品質好的節目,觀眾自然流失,最後營收又再度減少。

「數位電視必須要找到可行的獲利機制,來彌補消失的收入,」趙訓平強調。

雖然,數位電視將開啟全新的電視體驗經濟,但台灣政府對於推廣數位電視的政策一延再延,目前數位電視的商機僅限於硬體製造,「但利潤最高的加值服務與內容製作,受限於法規跟不上數位產業的變化,台灣業者看得到吃不到,」謝光正直言。

政府不能只是單方面補貼機上盒,就認為是在推廣數位電視產業,必須要建立起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台灣才有可能在這一波的全球數位電視大戰中,取得有利的戰略地位。(全文完)

BOX:明基產品技術中心總經理 陳其宏:電視就是家庭媒體中心

數位電視有四大趨勢,第一是透過無線波傳送;第二透過光纖電纜(cable)傳播,現在台灣cable覆蓋率九成,只是目前訊號還沒有數位化;第三是靠衛星傳播;第四是機上盒,最典型的就是MOD。

台灣現階段收視仍以無線十五台的地上波為主。但要真正數位化,則需做到有線台的數位化。

台灣現在數位頻道(中視二台等),播出的多是舊節目,且看的人並不多,即便是播高畫質節目的頻道,也常常沒節目。除非是偏遠人家,像我老家在台南縣新化,只剩五戶人家在偏僻的山裡,郵差送信送不到,那裡拉cable真的很貴,所以就裝了無線機上盒,跟原來幾台無線台並存,否則現在台灣對數位電視接受度不高。

我現在家住在桃園,我四種都有裝,因此可以比較使用經驗。

衛星因為有角度接收的問題,最好在十樓以上收視。衛星畫質雖好,卻常常受氣候干擾,下雪也不行、雲層太厚也不行,且每台電視都要再買機上盒,我家就為看衛星裝了四個機上盒。

我認為IPTV(網路電視)肯定是未來,因為它無遠佛界。將來只要連上網路,電視什麼都可以做。

事實上,中華電信的MOD很重要,但是現在內容不足,吸引力不夠。我也裝了MOD在我的書房,並換成液晶電視,從十七吋一路裝到二十四吋來看高畫質節目。要看數位化高畫質節目,一定要換電視,如果用傳統映像管電視,高畫質的效果很難彰顯出來。

我很看好IPTV的互動功能。譬如台灣有線業者在醞釀串聯,有線電台只要區域串連,市內通話可以不要錢。譬如你家住宜蘭跟台北,只要加入系統,打市內電話可能就不要錢了。當然也可以上網買賣東西,還可以直接轉帳繳費,就連社區活動等都可以透過IPTV播放。

如果將來整個連起來,電視本身就是每個家庭的生活重心,而我們上班族回家待最久的地方,是客廳,真的讓電視成為「家庭媒體中心」(home media centre)。

之前,蘋果也推 Apple TV。蘋果背後有經營內容,經營得很成功,Apple TV就是可把電腦中的東西傳到盒子中,再把內容傳送到電視。而且能跟電腦同步,隨時下載電腦裡的新物件。
如今,包括微軟、英特爾等國際級大廠,都想在這塊扮演要角。(採訪整理/黃亦筠)

BOX:法律趕不上科技  數位電視窒礙難行

近幾年台灣數位電視發展陷入停滯狀態。最大障礙,在於事關消除電視、電信業管制界線,導引未來產業發展的「廣電三法合併修正草案」、「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及「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至今尚未立法實行,業者因此無法施展拳腳。

立法工作遲遲沒有進展,主要原因在於政府和業者之間,對於收費限制、必載規範、放寬電信業者經營等法規該如何修訂,沒有共識。

收費限制:「有線電視法」限制系統業者收費上限是每月每戶六百元,目前平均收費在五五○到六○○元之間,已沒有太多空間再收取數位頻道費用。因為事關消費者負擔,政府對於收費上限,至今沒有鬆動的跡象,立法委員也多半不願得罪選民,支持修法。

「必載規範」:有線電視業者是否必須播送(必載)無線電視台的數位頻道內容,也沒有共識。政府是否該強制有線電視業者免費「必載」?必載頻道是否要區分公共和商業電台節目?這些問題,事關公共和商業利益之間的平衡,目前仍有爭議。

不論是收費或必載規範,以台灣有線電視業者掌握全國超過六成收視戶來看,沒有有線電視業者的支持,數位電視將很難順利推動。

法律沒有「匯流」:目前的電視與電信業,各自受廣電三法和電信法規範,各自為政。但在科技大匯流趨勢下,傳統的產業界線愈來愈模糊,必須將相關法規整併,提供數位電視發展的法律基礎。
例如,電信法仍然限制電信業者經營數位電視,無法透過電視和電信業的良性競爭,刺激數位電視發展。同樣的,有線電視業者也抱怨有線電視法限制太多,在市場大小、收費規定上,無法和中華電信等電信業者公平競爭。

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石世豪認為,所有相關法律必須一起修,要匯流,不能個別修。「就像要蓋高樓,一定要先整地,不先整地,就不可能蓋高樓,」石世豪比喻。

如果台灣相關法律的更新速度,不儘快跟上科技發展的腳步,數位電視的發展將會困難重重。(文/辜樹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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