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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99年4月26日
聯 絡 人:更新事業科/簡瑟芳
電    話:02-2321-5696

市府推出「臺北市老中低層舊建築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試辦計畫」將循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

北市府為推動中低樓層老舊建物更新,於4/24宣布「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試辦計畫」,是以本市中低層建築,特別是四、五層樓無電梯、無停車位之老舊建築物,基於消防、安全考量,提出執行策略促進其早日更新改建。
 
針對內政部營建署所稱本專案擬提升至兩倍獎勵容積需為『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策略性再開發地區、且面積要具備5000平方公尺以上,北市府「都更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與法定不符之說法,特別澄清本專案計畫並不是循都市更新條例所規定指定為策略性開發地區之途徑,而是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就基地個案對於環境貢獻度,給予適度獎勵容積,屬都市計畫中「細部計畫」層級,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即可,不需經過內政部審議
 
另本專案計畫所規劃之獎勵容積,將朝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針對容積獎勵核給項目,並非無條件都可申請至上限兩倍,而是必需對於都市環境有正面貢獻者始得爭取,除於原都市更新獎勵容積項目內已規定之「協助開闢周邊公共設施及提供公益設施」、「提供供人行走之空間」、「朝綠建築」等項目仍維持外,並以「公共設施補充」、「鼓勵開放空間設置」、「環境貢獻度」等為容積獎勵爭取項目,將現有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轉型為生態社區、低碳社區、友善社區與合適住宅規模的提供。亦即更新後對於都市環境有正面貢獻始能爭取容積獎勵,並有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設計委員會」、「都市更新審議會」嚴格把關,對於現有四五層樓居住環境之改善應有加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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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不負責說 開講

很明顯的是
全體市民共同之福祉
便全體市民的生活機能
更適合住居的品質
討出來的解決辦法
看懂嗎!真的很用心為市民著想吶~~~真的!!
只是在這個過程中,『剛好』也有建商而已~~真的!!
而蓋房子的成本『剛婕』也只有建商自己知道~~而住戶對法條、規定甚至權益『剛好』也只有要做的建商會跟他們說~~
真的是為了住戶好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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