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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航局長張國政今天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自今年起分六年分區依序徵收距松山機場跑道中心線一百六十七點五公尺內的四點一四公頃用地,預估經費達新台幣三十一點二億元,以提昇飛航安全;這項用地徵收計畫與松山機場擴建及因應兩岸通航營運所需均無關。
張國政說,「松山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案」是為符合ICAO Annex 14國際規範及「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規定,距跑道中心線兩側一百五十公尺的跑道地帶需淨空,並估計以圍牆高度二點五公尺及限建面高距比一比七估算,限建面約需十七點五公尺,機場環場道路則設置於十七點五公尺範圍內,合計徵收範圍為一百六十七點五公尺,
另外,民航局說明,松山機場北側十跑道頭距跑道中心線一百六十七點五公尺內都市計畫劃定為「農業區」的土地,及位於跑道地帶頭端,在現有道路撫遠街另一側,受道路阻隔,民航局取得後納入機場範圍內,涉及都市計畫道路廢道或改道,將請台北市政府同意依法完成變更都市計畫。
民航局指出,預估經費約三十億元,將另案提計畫循行政程序奉准後,再編列預算辦理用地取得,作業期程未定。
至於距跑道中心線一百六十七點五公尺以外的機場保留地,民航局表示,已建議撤銷,但台北市政府2006年十一月函復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文中提及,配合機場未來發展,維持機場用地,不宜解編。
民航局說,無論機場保留地解編與否,日後都要受到「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的限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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